导读:
你以为清关完,海关盖了放行章,这批货就彻底属于你了?别太天真!上周我刚帮一个做进口母婴用品的客户解决了清关后货权被卡的问题——他的货代用了“货代单”而非“船东单”,清关完成后,目的港仓库坚持要船东单才能放货,结果货代那边因为债务问题失联,差点让他损失30万的货,这就是很多人忽略的:清关完后货权的归属,远不止“清关通过”这么简单,里面藏着不少国际物流的门道。
清关完≠货权到:那些你不知道的货权转移盲区
很多新手认为,清关是货权转移的终点,但实际上,清关只是“法律层面允许货物进入境内”,而货权的实际转移,取决于三个核心要素:提单类型、放货指令、舱单一致性。提单类型,国际物流中,提单分两种:船东单(MBL)和货代单(HBL),船东单是船公司直接出具的提单,清关后,货主凭船东单就能直接向船公司的目的港代理提货,货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而货代单是货代公司出具的提单,本质是货代和货主之间的运输合同,清关后,货权其实还在货代的目的港代理手里,必须凭货代的“放货通知单”才能提货,如果货代跑路或出问题,你的货就可能被卡住。
放货指令,即便是船东单,有些船公司也要求货主提供“电放保函”或“正本提单背书”才能放货,如果清关后你没及时办理这些手续,货权虽然理论上属于你,但仓库不会让你提货——这就是“看得见拿不到”的货权困境。
舱单一致性,舱单是船公司向海关申报的货物信息清单,如果你的提单信息(比如收货人名称、货物品名、数量)和舱单不一致,即使清关通过,仓库也会以“信息不符”为由拒绝放货,这时候,货权归属没问题,但你得花时间协调船公司修改舱单,才能拿到货。
实战案例:清关后货权被卡,我是怎么帮客户挽回损失的
去年11月,客户张总进口一批电子产品,清关完成后去上海外高桥仓库提货,却被告知“没有货代的放货指令,不能提货”,原来张总签物流合同时,货代默认用了HBL(货代单),而他自己没注意合同条款,更糟的是,这家货代因为拖欠船公司费用,目的港代理已经停止给他们放货。我当时的解决步骤是:第一,让张总提供所有合同和提单文件,确认他是合法货主;第二,联系船公司,申请将HBL换成MBL(船东单),需要张总出具“换单委托书”并支付少量手续费;第三,协调船公司更新舱单信息,确保MBL和舱单完全一致;第四,拿着新的MBL直接找船公司的目的港代理提货,整个过程花了3天,终于帮张总拿到了货。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清关后的货权安全,从签物流合同那一刻就开始了——选对提单类型,比清关本身更重要。
清关后货权安全的3个关键动作(现在做,避免后续麻烦)
根据我5年的跨境物流经验,清关完成后,你必须立即做这三件事,才能确保货权真正到手:- 核对提单类型:清关后第一时间问物流方要提单副本,看抬头是船公司(比如MAERSK、MSC)还是货代公司,如果是货代单,必须要求对方出具“货权转移承诺函”,明确放货条件和时间。
- 索要书面放货指令:无论是船东单还是货代单,都要拿到物流方的书面放货通知(可以是邮件或PDF),上面必须有物流方的公章和放货授权人签字,没有这个,仓库绝对不会放货。
- 检查舱单信息:让物流方提供目的港的舱单复印件,对比你的提单信息:收货人全称、提单号、货物品名、件数、毛重是否完全一致,如果有任何差异,立即要求物流方协调船公司修改,避免提货时被卡。
据2025年1月中国跨境电商物流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约12%的进口企业在清关完成后仍遭遇货权纠纷,其中70%源于提单类型选择不当,这些动作绝对不能省。
FAQ:清关完货权相关的高频疑问解答
Q1:清关完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1条,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拥有货权,但清关后,如果是货代单,货权暂时在货代的目的港代理处,需凭货代的放货指令转移。Q2: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在清关后货权转移上有区别吗?
A:电放提单是没有纸质正本的,清关后需凭电放通知(通常是邮件)+收货人身份证明提货,货权转移速度快,但要确保电放通知来自正规物流方;正本提单则需要携带纸质单据到目的港换单,流程稍慢但安全性更高,适合高价值货物。
Q3:清关后货权被第三方扣押,该怎么维权?
A:首先保留所有物流合同、提单、清关文件;其次联系物流方要求出具货权归属证明;最后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海事法院起诉,依据提单主张货权——提单是最有力的法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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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10:36:09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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